嵊泗宁舟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嵊泗石柱油库(以下简称“嵊泗石柱油库”)成立于2003年06月20日,原属于浙江物产嵊泗石化有限公司经营管理,2010年12月,中石化浙江舟山石油分公司收购了浙江物产嵊泗石化有限公司(石柱油库),并与绿华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联营成立了嵊泗中石化燃油经销有限公司,2023年1月更名为嵊泗宁舟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182号,法定代表人为夏龙。经营范围包括柴油销售(限分公司经营)、燃料油(闭杯闪点大于等于61℃)、润滑油、重油;石油化工原料和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渔需物资销售(不含成品油);货物装卸、仓储服务。2022年6月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批准从事柴油(柴油[闭口闪点>60℃])零售业务。
嵊泗石柱油库由嵊泗宁舟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位于嵊泗县菜园镇石柱村,自有储罐区、消防泵房等并向嵊泗嵊荣水产有限公司租赁码头、工作场地及办公用房,本项目油品罐区布置在码头后方,储罐区依山而建,库区包括储罐区、输发油房及其他配套设备设施,石柱油库现有罐容2000m3的储罐1个、1000m3的储罐2个,总罐容为4000m3,均用于储存柴油;2000m3的储罐储存在单独防火堤内,1000m3的2个储罐储存在一个防火堤内,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3.0.1,该油库储罐计算总容积为2000m3(柴油计算容积折半),属于四级油库。
根据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公告2022年第8号,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柴油”作为危险化学品,其经营需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