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锦纶”)位于浙江省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围垦十五工段,占地面积约53544m2,建筑面积约48958.72m2,成立于2013年8月12日,注册资金2137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毅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074328471J。由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开元纺织有限公司、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恒逸集团控股。经营范围:差别化民用高速纺锦纶切片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经营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该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合法无须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现有人数104人。
恒逸锦纶目前运行的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分两期建设完成(注:一期、二期仅为时间顺序,以下合称“本项目”),其中一期为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年产16.5 万吨差别化民用高速纺锦纶6切片项目,二期为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年产5.6万吨特种聚酰胺切片项目。
本项目产品聚酰胺切片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第 8号公告修订),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产生和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套用,故本项目不属于危化品建设项目,但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到危险化学品氮[压缩的]、氢,故属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第57号,总局令第89号修订)规定,本项目属于C2821锦纶纤维制造,所属行业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但本项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氮[压缩的]不在《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所列范围内,危险化学品氢的使用量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规定的数量标准。因此本项目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