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梨洲街道金石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项目是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8〕229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地综合利用开发项目采矿权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2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建筑石普通建筑石料采矿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1〕6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矿地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办发〔2018〕87号文)等文件,设立的矿地综合开发利用为目的废弃矿山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前期曾编制了相关报告,现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新编制部分报告内容。编制了地质报告和最终边坡研究报告,初步确定了拟设矿区范围,治理项目的地质情况并估算了资源量。施工设计暂拟定治理期年限为4年,按总建筑石料(凝灰岩)保有资源储量1100万吨,生产规模暂定300万吨/年(治理期限和生产规模最终以审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