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9日,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1号大街1号1幢;法定代表人为沈金荣;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壹亿元整。经营范围包括:轮胎和车胎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硝酸银、硫酸[98%]、盐酸(36%试剂盐酸及工业盐酸)、铬酸钾、乙醇[无水]、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氢氧化钾[>96%]、二异丙胺、氨溶液[>10%]、0#柴油、充油硫磺、间苯二酚-80、油漆、汽油、乙炔、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轮胎喷码油墨、清洗剂(含丁酮68%)、固化剂L-40RPS(含过氧化二苯甲酰41%)等危险化学品,其中硝酸银、硫酸[98%]、盐酸[36%]、铬酸钾、乙醇[无水]、氢氧化钠[>96%]、氢氧化钾[>96%]、二异丙胺主要在检测化验时使用,属于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改版),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属于“轮胎制造(C2911)”,根据《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的规定,该企业属于轻工行业。本行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因此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