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长兴星东电子有限公司 | |
项目地理位置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东风村 | |
项目联系人 | 夏新元 | |
项目名称 | 长兴星东电子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
建设项目简介 | - |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噪声、苯、甲苯、二甲苯、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环己酮、丁酮、异丙醇、乙酸丙酯、二氧化锡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本次检测岗位覆盖典型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种和作业点,共检测化学因素3个定点,合格2个、超标1个;检测噪声7个点,合格7个。 | |
评价结论 | - | |
建议 | 1.浸漆烘干岗位在满足生产要求及安全的前提下,宜将设备整体密闭隔离,采用机械排风将隔间内产生有害气体排出,保持隔间内为负压作业;附近应安装喷淋装置,油漆使用完毕后及时加盖桶,并定期清理。 2.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等加强管理督促相关操作工人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减少有害物质对工人的职业危害。 3.按照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安健[2014]111号)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牌。 4.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8号)要求开展网上申报并向当地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申报。 5.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号)要求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应急暴露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检查频次、项目符合GBZ188-2014的规定。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职业禁忌证或疑似职业病等健康损害的作业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应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作业人员本人。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评价机构名称 | 香港六宝典 | |
现场调查 |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林明锦 | 2021-04-17 | 夏新元 |
现场采样检测 |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林明锦、王硕杰 | 2021-04-17 | 夏新元 |